{{ $t('FEZ001') }}kai0
{{ $t('FEZ002') }}學務處|
一、 遵照市政府最新公布,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幼稚園(以下簡稱各校及幼稚園)1班只要出現1位手足口症學童,該班即停課10日。
二、環保局訂於97年6月14日、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及7月5日、6日,計4週次之週六及週日,派員至各校及幼稚園進行噴藥消毒。
三、請家長注意孩子的身體狀況,身體不舒服時請帶去看醫生,並請注意居家環境的衛生,叮嚀學生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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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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