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fish
{{ $t('FEZ002') }}生教組|
親愛的家長您好: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對本市治安工作的關心與配合。有鑒於近日詐騙案件頻傳,歹徒常以「假檢警辦案」、「假綁架真詐財」手法來進行詐騙,為使您與家人免於被詐騙的危害與恐懼,提供您該詐騙手法的案例與預防之道,希望對您有所助益:
一、案例
(一)本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破嫌犯盧○坤等22人電話詐騙集團,歹徒假藉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鄭○○及書記官等身分,佯稱被害人因存摺遭警方以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地檢署,經法院多次傳喚未到,財產及帳戶將遭到凍結為理由,並傳真偽造○○地方法院檢察署監管科公文、收據等公文書,要求被害人將帳戶內存款交給法院保管,等案情釐清就會退還。
(二)本市著名高中發生家長接獲歹徒假冒該校英文老師「林美華」電話,告知其高三女兒未到校上課,並明確指出其女姓名、電話、班級,讓民眾信以為真,後又由另一名歹徒致電給民眾,以學生遭綁威脅殺害為由,要求民眾匯款贖人。
二、預防之道:
1、法院(檢察署)或警察機關絕不會傳真公文書(傳票、通知單等),絕不會派員收取現金或要求匯款。
2、接獲歹徒來電要求匯款贖人,請先行掛斷電話,再透過學校電話進行查證並撥打110或165專線報案。如果歹徒持續來電,可拒絕接聽、不予理會或告知已經向警方報案。
當您接獲不明來電、傳真或其他可疑詐騙訊息,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檢舉,或參閱165反詐騙網站:165.gov.tw,此網站可提供您網路報案及最新的防詐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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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06-24
{{ $t('FEZ014') }}200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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