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請本校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屏東縣並欲就讀該縣國民中學
者之家長注意,並於3/20前通知本校註冊組25914085*1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中字第09932992800號
主旨:有關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屏東縣並欲就讀該縣國民中學
者,請各校於99年3月31日(星期三)前造冊並寄送該縣國
民中學,俾辦理入學通知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99年3月8日屏府教國字第0990054925號函辦
理。
二、屏東縣99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為萬新國中及東港國中,各校
彙送新生入學名冊時,請加註設籍日期。
三、屏東縣各校學區表請逕至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下載(網址
:www.ptc.edu.tw→檔案文件下載→國民教育科→屏東縣國
中、國小學區)。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義或聯繫事項,請逕洽屏東縣政府承辦人:
羅婉綺,電話:(08)7320415,分機3626。
{{ $t('FEZ003') }}2010-03-12
{{ $t('FEZ014') }}2010-03-23|
{{ $t('FEZ004') }}2021-03-04|
{{ $t('FEZ005')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