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玄宗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暨卓越獎申請辦法及申請表格各乙份,請須申請學生洽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玄宗教育基金會100年2月18日北市玄基字第100505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申請如下:
(一)申請期間:100年3月1日至100年3月20日止(遇週休則順延)。
(二)申請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學生。
三、本案申請辦法暨申請表格詳如附件,或逕至該法人網站(http://ksehome.myweb.hinet.net/)下載。或至本局網站/科室業務/社會教育科/熱門公告(http://www.doe.taipei.gov.tw/lp.asp?ctNode=33788&CtUnit=10399&BaseDSD=56&mp=104001)下載相關資料。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法人承辦人:謝惠美女士,電話:02-282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