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資格的學生到訓導處領取報名表,填寫完畢交回訓導處核章後,即可前往開設泳訓營的學校或單位報名。
資格限制及報名方式請詳閱下方實施要點
臺北市100年度實施免費生參加暑期游泳訓練營實施要點
100年6月1日北市教體字第10037343200號函發
一、目的:為提供本市無游泳池學校之學生學習游泳之機會,以補游泳教學之不足,委請本市具泳池之學校暨公立泳池辦理暑期泳訓營,期達游泳池資源共享與受教機會均等之目標。
二、年度:100年暑期游泳訓練營。
三、對象:本市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升4、5、6年級(1~3年級不開放報名)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並以領有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家庭子女或本人優先錄取,其餘名額以報名時先後順序為準。
四、名額:本年度開辦泳訓營之單位或學校,以招生總名額之30%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免費生持現(原)就讀無游泳池學校之報名表正本(1期1張),加蓋現(原)就讀學校戳章證明後,到鄰近泳訓營報名,額滿為止。
(二)為嘉惠更多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免費生每年度每人至多得報名2期(1期以5次課程計算)暑期游泳訓練營。
(三)免費生本身需不具初級班(含)以上程度之游泳能力,如有不實,需依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繳交費用。
(四)報名日期、名額等相關資料,請逕洽各辦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