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nanalu
{{ $t('FEZ002') }}註冊組|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承辦102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計畫」第2梯次補助計畫案,請視需要依實施要點規定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該校102年2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0210547500號函辦理。
二、申辦學校請於102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備文函送書面資料(含計畫)至國立臺中啟明學校(以郵戳為憑)辦理。
三、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102年7月1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
(二)補助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以上一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號排列並註明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
五、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各1份供參。
{{ $t('FEZ012') }}
{{ $t('FEZ003') }}2013-02-22
{{ $t('FEZ014') }}2013-03-05|
{{ $t('FEZ005')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