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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立國民中學102學年度新生分發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暨相關法令辦理。
二、為配合102年度高中職多元入學相關作業,102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時程調整如下: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應於102年3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日(星期二)辦理審查作業,學生戶籍資料若為「寄居」者,請輔導其將戶籍轉回實際居住地址;學生戶籍地所屬國中學區為共同學區者,應請學生家長審慎擇一選填,並提醒家長新生入學卡送達各國中後,不受理共同學區之更改。
(二)請各國民小學依上開規定於102年4月2日(星期二)前完成審查作業,並將入學相關資料送達各國民中學,俾憑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三、為維持各國民中學作業之一致性及公平性,以保障學生權益,請各校詳閱「臺北市10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並確依該表所訂期程辦理,切勿提前或延遲作業。另請國小於5月9日至5月10日務必派員至市府聯絡箱領取額滿國中複審通知單,並盡速發予學生,俾避免影響家長至各國中審核時間。
四、為配合教育部精緻國教方案,102學年度本市公立國民中學7年級每班班級學生數調降為30人。請各國民中學確實審核並掌控學生人數,新生每班平均人數若達30之額滿標準,請即陳報本局核定為額滿學校。另為保障原學區學生就近就學權益,各校於函報本局核定額滿時,請以學生實際人數為計算標準;惟學校進行編班作業時,得依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折抵特教生人數。
五、請各校協助宣導102學年度新生報到日為102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新生未於規定期程內完成報到手續時,原分發國民中學若為額滿學校,則由該校通知家長進行改分發;原分發國民中學若非額滿學校,則仍依規定補辦理入學。
六、請各國中確實掌握7月5日至7月10日報到人數,如已接近額滿標準,請盡速以電話向本局報備,公文後補。倘 貴校未予報備逕自收取過多學生報到,致嚴重影響班級人數上
限,將予以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七、「臺北市10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及「臺北市10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檔案,請各校逕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doe.taipei.gov.tw)/科室業務/高中及國中教育科/公立國中新生入學事宜項下下載。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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