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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0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
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計畫」第1梯次補助計
畫案,請各校視需要依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3年9月2日湖農工圖字
第1030005714號函辦理。
二、申辦學校請於10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前,依規定期限內
完成線上登錄,並備文函送書面資料(含計畫書)至國立大
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郵戳為憑)辦理。
三、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4年度1月1日至11月3
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103年9月10日起至103年度10月10日前提出申請。
2、上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4年度1月1日至6月
30日者,請於103年9月10日起至10月10日前提出。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對係指象:身心障礙學生、原
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
(三)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
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
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
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
請1案為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含書面格式資
料與附件證明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
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
ool/501/eduplan/本校網址(首頁點選進入右下方教育
部學產基金藍色圖示):http://www.thvs.mlc.edu.tw/)
。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
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
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一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
2、附件證明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號排列並
註明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
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先生(
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
tw)。
五、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專業指導人
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格式各1份供參。
六、請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且須將上述資料函送本局辦理審
查事宜,逾期或上開資料不齊全,視同缺漏件放棄審查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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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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