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消防局「104年度清明節掃墓期間加強墓地防火注意事項」宣
導一案,請各位老師協助宣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4年3月4日「加強清明節墓地防火宣導執行計
畫」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清明節將屆,為防止掃墓期間引發火災等公共安全意外事故,請各級學校加強清明掃墓期間墓地防火注意事項宣導,以期透過學校教育進而強化家長防火保林概念
清明節掃墓山林防火須知
ㄧ、掃墓焚燒紙箔,應注意不要引燃山草,餘燼請確實用水澆熄。
二、在墓地不要燃放爆竹,以免火花飛散引起火災。
三、掃墓祭祖紙箔及雜草,請攜至山下焚化爐處理,避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四、上山掃墓所割下雜草及廢棄物,請使用專用垃圾袋處理。
五、掃墓、郊遊或在山林工作,切勿亂丟菸蒂,以防引起山火。
六、如用火不慎或燃燒雜草而引起山林火災,將依法嚴辦。
七、發現山林火警,請速撥「119」電話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