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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新生分發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暨相關法令辦理。
二、為配合105年度高中職多元入學相關作業,105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時程調整如下: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應於105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辦理審查作業,學生戶籍資料若為「寄居」者,請輔導其將戶籍轉回實際居住地址;學生戶籍地所屬國中學區為共同學區者,應請學生家長審慎擇一選填,並提醒家長新生入學卡送達各國中後,不受理共同學區之更改。
(二)請各國民小學依上開規定於105年3月31日前完成審查作業,並將入學相關資料(入學分發卡、戶口名簿影本、新生資料電子檔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送達各國民中學,俾憑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三、為維持各國民中學作業之一致性及公平性,以保障學生權益,請各校詳閱「臺北市10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並確依該表所訂期程辦理,切勿提前或延遲作業。另請各額滿國中於5月7日將複審通知單放置各國小聯絡箱,國小亦務必於5月8日派員至市府聯絡箱領取額滿國中複審通知單,並儘速發予學生,俾避免影響家長至各國中審核時間。
四、各國民中學或設有國中部之高級中學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之子女或受監護人,得優先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所服務之學校,並應於當年度5月10日前提出申請。
五、為配合教育部精緻國教方案,105學年度本市公立國民中學7年級每班班級學生數為30人。請各國民中學確實審核並掌控學生人數,新生每班平均人數若達30人之額滿標準,請即陳報本局核定為額滿學校。另為保障原學區學生就近就學權益,各校於函報本局核定額滿時,請以學生實際人數為計算標準;惟學校進行編班作業時,得依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折減特教生人數。
六、請各校協助宣導105學年度新生報到日為105年7月8日上午8時起,實際報到時間請依各國中通知單公告為準,新生未於規定期程內完成報到手續時,原分發國民中學若為額滿學校,則由該校通知家長進行改分發;原分發國民中學若非額滿學校,則仍依規定補辦理入學。
七、請各國中確實掌握7月8日至7月11日報到人數,如已接近額滿標準,請儘速以電話向本局報備,公文後補。倘 貴校未予報備逕自收取過多學生報到,致嚴重影響班級人數上限,本局無法核予增班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八、另有關新生未入學之追蹤,請各校務必依據本局發布之「臺北市各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作業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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