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貳、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星期四)止。
參、活動對象:按讚加入「Eye爸eye媽」粉絲專頁且分享「Eye爸eye媽」粉絲團活動訊息之民眾。
肆、活動獎項:提貨券200元20名、精美禮物20名,共計40名。
伍、參加辦法:
一、 按讚加入「Eye爸eye媽」粉絲專頁,且分享「105年第1波臺北市學童免費專業視力檢查服務」之對象、時間及服務內容,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二、 得獎名單預計於105年4月29日(星期五)公布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及「Eye爸eye媽」粉絲專頁,得獎者請與本局聯絡,以利核對得獎者相關資料。
三、 本局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將主動透過社群網站,發布得獎訊息予得獎民眾取得聯繫,其中獲得提貨券者請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前提供中獎者身分證影本及簽收領據正本(簽收領據單需填寫:獲獎者姓名、生日、身份證字號、地址、電話)或親持國民身分證至臺北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領取獎項,逾期概不受理;獲得精美禮物者,則由本局協助以郵遞方式寄送。
四、 相關訊息可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814或1811。
陸、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及被標記者之Facebook帳號需為真實身分,不得為人頭帳號、假帳號等,主辦單位保有審核中獎者資格的權利。
二、 本活動抽獎對象以上傳者為依據,每人僅限上傳一次(參照FB帳號),但可由其他朋友標記,增加中獎機會,如發現重複參加或冒用他人姓名參加活動,將取消中獎資格。
三、 獎品內容依實物為準,獎品不得轉讓或折現。且主辦單位不負獎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四、 得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中獎者年終綜合所得稅申報。
五、 若中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即視為中獎無效。該中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值之金額。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辦法、注意事項、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修改訊息將於「Eye爸eye媽」粉絲專頁上公佈,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加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