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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特教組|
一、本調查係衛生福利部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每五年辦理一次旨揭調查,並經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1月9日主普管字第1050401222號函核定。
二、為順利完成訪問,該部請相關單位於受訪戶查詢時,就以下調查事項適度說明以降低疑慮:
(一)調查對象為領有政府機關發給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及其主要家庭照顧者,採抽樣實地訪查方式辦理,訪問期間為105年12月5日至106年3月31日,訪問員會事先寄發衛生福利部致受訪戶函,訪問時將配戴訪員證及攜帶致受訪戶函副本,以作為實地訪查身分證明之用。
(二)調查主要目的係為蒐集我國身心障礙者之基本資料、居住狀況、休閒活動及交通狀況、起居生活狀況、經濟狀況、健康及醫療照顧、教育服務需求、社會參與、工作狀況,以及家庭主要照顧者負擔等資料,以作為提供政府制定身心障礙者相關福利政策之參考,訪問員不會詢問上述調查問項以外資料,亦不會要求受訪者提供帳戶或是存摺。
(三)本資料依據統計法規定,僅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析之用,個別資料絕對保密,故請受訪者配合放心接受訪問。
三、受訪者若對旨揭調查仍有疑問,可透過以下管道查證:
(一)典通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960-1266轉601~608。
(二)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電話:(02)8590-6666轉6848、6824、6840、3217、3218。
(三)衛生福利部網址: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Index.aspx。
(四)165反詐騙專線。
四、如對本調查有任何問題,敬請逕洽衛生福利部承辦人:蘇美珍,電話(02)8590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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