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admin
{{ $t('FEZ002') }}資訊組|
一、106學年度本市新生報到日為106年6月3日(星期六)起,請收到學齡兒童入學通知單的家長,攜帶入學通知單、小朋友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大頭照照片電子檔(為製發學童數位學生證,如無法繳交者,於開學時依學校規定辦理。)至<報到學校>辦理報到,如未收到或遺失入學通知單,則持小朋友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報到即可;若您當日不克前往報到學校辦理,可委託專人協助辦理。
二、您的小朋友至遲應於106年6月20日前之上班期間完成報到,凡分發額滿學校,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學校逕行辦理改分發,缺額則由學校依候補名冊順序遞補。另分發報到日起至8月31日止,如有戶籍遷出學區者,即由區公所通知學校予以剔除,因此請勿隨意更動小朋友的戶籍,以免影響分發進入<學校名稱>之權益。
三、國民小學為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童均應入學接受教育,無故未入學報到之學童,將依「強迫入學條例」處罰家長(自開學日起按日罰鍰,每日新臺幣300元)。
四、您的小朋友如就讀他校(私校或外僑學校),請將本通知單後附之回條交還給<報到學校>;如戶籍遷移或出境(出國或移民)等原因不至校報到,請家長將本通知單回條寄(或傳真)回上開報到學校(並註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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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5-12
{{ $t('FEZ014') }}20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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