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on
{{ $t('FEZ002') }}教務處|
一、為激發本市國小兒童藝術潛能,推展美術創作教學,辦理旨揭實施計畫。
二、請各校參照本實施計畫並規劃學校辦理期程,鼓勵學生持續參與美術創作活動,共同推展本市藝術教育活動。
三、本案決選收件時間為106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收件地點為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
四、有關國小106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之【小小美術家美術護照】,請各校於9月27日前至本局二代表單系統填寫需求數量,將依此數據於本(106)年10月份配送至各校,請各校查收後發放,如10月底仍未收到,請主動洽詢麗山國小輔導室。
五、本計畫及獎狀套印格式等,刊於麗山國小學校網頁【兒童美術創作展專區】,歡迎各校連結使用。
六、本案如有疑問可洽詢麗山國小王素煒主任26574158分機611、丁怡君老師26574158分機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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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9-24
{{ $t('FEZ014')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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