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mei0415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 學金」申請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70088118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患有心臟病兒童獲得適當照顧與教育,並 鼓勵在學校課業德智體群美各方面之表現,特設置該辦法 ,請學校鼓勵病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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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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