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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轉知108年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之故,調整108年2月8日放假及108年1月19日補行上班(108年2月8日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一事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88093A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規定,各級學校對於國定紀念日之放假及舉行紀念辦法,依中央之規定辦理。查行政院公布108年度政府行政
機關辦公日曆表,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108年2月2日(星期六)至2月10日(星期日);又農曆初三(2月7日)因適逢星期四,爰調整2月8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1月19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三、復依本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108年2月8日(星期五)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詳參本局107年7月11日北市教綜字第107601436號函布之所屬各級學校107學年開學日及假期等行事簡曆一覽表);又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
必到校。爰此,各級學校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總處規定,於108年1月19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
四、另因108年2月8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1月19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恐有家長上班而學生獨自在家無人照護之問題,請於假期前預先提醒家長與學童留意假期安全。
{{ $t('FEZ003')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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