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mei0415
{{ $t('FEZ002')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7年11月12日北市教體字第1076065338號函續辦。
二、為防範流感疫情發生與傳播,請各校(園)持續強化各項防治措施,以降低流感威脅,相關措施如下: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進行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 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 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污,應勤加更換;打噴嚏時應用 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 ,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2、維持健康生活形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均衡飲食,提升自身免疫力。
3、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 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補充水分,依醫 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自 主管理,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 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
4、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 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5、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 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 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 治療的黃金時間。
(二)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教室應維持適當通風,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一個 拳頭寬、學生左右座距間至少有一個人寬。
2、學校應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如有需要,進行 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3、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 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 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4、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 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 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三)落實通報:請於發現後48小時內至「臺北市學校暨機關 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市府衛生局將不定期進行查核。
(四)另檢送「校園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及「 學校/補習班/安親班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 」各1份供參,請學校及幼兒園確實依應變流程處置並 落實執行各項防治措施。
三、如有幼兒園相關問題,可逕洽本局學前教育科陳韻如小姐 ,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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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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