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合作製播新住民七國語言學習兒童廣播節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00857號函辦理。
二、為期藉由廣播收聽,增進新住民子女對母語文化之瞭解及尊重,國教署與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合作製播新住民七國語言學習兒童廣播節目。
三、節目自109年1月14日(星期二)起配合國小晨光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20分至7時30分於教育電臺全國聯播頻道播出。
四、播出當日如無法按時收聽,可至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官網https://channelplus.ner.gov.tw/community隨選收聽,節目播出後亦將典藏於國立教育廣播電臺Channel+網站語言學習專區(https://www.ner.gov.tw/language)。
五、檢附節目訊息及排播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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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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