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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土語文(閩、客、原)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 $t('FEZ002') }} 教務處|

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土語文(閩、客、原)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71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1295B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組成『「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修訂小組』,並依總綱修訂草案著手進行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之課綱修訂工作。

三、續依課綱修訂流程,國教院將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確認之課綱修訂草案」進行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蒐集修訂意見。

四、公聽會辦理說明如下:

()期程:預定於10981(星期六)82(星期日)815(星期六)816(星期日),分別辦理南、中、東、北等4區公聽會共四區,各區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各1場次,總計8場次。

()報名方式及截止時間:

1、即日起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至國教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點選左側各場次選單後,填報線上表單完成報名。倘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時由承辦單位提前截止報名。

2、各區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南區、中區截止至109728(星期二)下午5時,東區、北區報名截止至109811(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五、網路論壇即日起至109816(星期日)下午5時止,於國教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公告旨揭4份草案、修正對照表及討論區,提供意見討論。

六、檢附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含各場次辦理日期及地點)。



{{ $t('FEZ003') }} 2020-07-24

{{ $t('FEZ014') }}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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