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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109年度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須為有效期間內,有效年限為今年者敬請先行換證)。
(二)具備電腦文書及試算軟體設計能力。
(三)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依法停止任用者。
二、工作項目:
三、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69號。
四、僱用期間:
(一)自109年10月26日(一)至110年1月20(三)日止。
(二)錄取人員雇用期間如雇用原因消失、預算不足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經學校主動通知離職者,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一個月之前告知學校。
五、工作薪資:每月23,800元,含勞(退)健保。
六、甄選方式:口試60%、資格審查40%,以總成績最高者錄取。
七、甄試日期: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請持個人照片之有效證件,於上午9:40前人事室報到完畢)
八、甄試地點:本校。
報名時間: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9年10月20日(星期二)08:00-16:00止。(現場報名為憑,不接受電話報名)
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69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請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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