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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歡迎偏遠地區且有電腦需求的國中、小學校學童申請愛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偏遠地區:依行政院研考會認定基準。
2.有需求的國中、小學校學童:就讀國中、小學校之學生,家中無電腦且每人每月收入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10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台北市14,794元;新北市10,792;台中市9,945;台南市9,829;高雄市10,033元;台灣省9,829元】之低收入戶。
3.其他特殊案例,經確認有緊急求助之需求者。
4.限一戶一機。
二、國中、小學校學童申請方式
1.提出申請:於民國100年4月1日起,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國中小學童,可於期限內由學校代為申請。
2.審核時程:民國100年6月30日截止申請,本會就申請案進行審核,至年度轉贈目標350台為止。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尚祈見諒。
3.轉贈對象:轉贈優先順序如下,但本會得依申請者的特殊性保留核定權。
(1)偏遠程度高鄉鎮之家戶中有在學學生為原住民低收入戶者。
(2)偏遠程度低鄉鎮之家戶中有在學學生為原住民低收入戶者。
(3)偏遠程度高鄉鎮之家戶中有在學學生為非原住民低收入戶者。
(4)偏遠程度低鄉鎮之家戶中有在學學生為非原住民低收入戶者。
(5)低收入戶【須有證明文件】。
三、愛心再生電腦申請表
為使申請流程更加順暢,請先詳閱申請資格並詳實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完畢後請郵寄至【10479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3樓(自強大樓304室)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或傳真至02-2517-7215。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02-2517-7811 錢玉娟小姐、陳玟綺小姐。
申請表及偏遠地區認定標準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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