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MISNG344
{{ $t('FEZ002') }} 教務處|
更正本市「108年社大盃社會組客家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108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8年4月25日北市教終字第1083040321號函(下稱前函)續辦。
二、本局前函附件「108年社大盃社會組客家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108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所列「陸、競賽規定」-「二、競賽員資格及限制」項下第1項所列:「凡中華民國年滿18足歲之國民......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教育大學或大學教育學院大學部學生除外)』,均可報名參加」,其中「教育大學或大學教育學院大學部學生除外」一節係誤植,予以刪除,特此更正。
三、檢附修正後「108年社大盃社會組客家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108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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