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ora1219
{{ $t('FEZ002') }} 資料組|
一、依據:
(一)臺北市99年度推行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二)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99.5.13北市家企字第09930146700號函辦理。
二、主講人:吳澄波教授(實踐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吳佳珊老師(本校教師);黃心怡老師(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理事);柯書林心理師(台灣大學學生輔導中心兼任臨床心理師);陳怡杰
老師(教師研習中心);秦玲美老師(本校秘書)。
三、活動時間:99/10/1(週五)13:30~16:00;
99/10/12(週二)13:40~17:40;
99/10/22(週五)9:20 ~11:50;
99/11/9(週二)14:00~16:30;
99/11/16(週二)13:30~16:00;
99/12/3(週五)13:30~16:00;
99/12/7(週二)14:00~16:30
四、活動地點:第1場─本校行政大樓5樓第2會議室、第2場─世界宗教博物館;第3、4、7場─學生活動中心3樓演講廳;第5場─本校力行樓2樓第4電腦教室;第6場─本校力行樓3樓第5電腦教室。
五、參加對象:以本校學生家長、教職員工為主。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第1場、第3場、第4場及第7場不限名額,報名後即可依日期逕至會場。第2場、第5場及第6場以共開放5名名額為限,依報名順序為錄取標準)
六、經費: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試辦建置家庭教育示範學校建
置費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七、全程參加研習之教職員工請准予核發研習時數:除第二場4
小時之研習證明外;其餘各場為3小時之研習證明。
八、各校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一),於10月5日(星期二)以前,免備文利用傳真報名;教師請利用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網址:http://insc.tp.edu.tw)登錄報名。
九、本校停車位不足,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抵達研習場地。聯絡人:輔導教師趙慧敏或主任輔導教師孫中瑜。聯絡電話:
(02)2831-3114#511、513。傳真電話:2831-9671。聯絡箱: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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