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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一、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含現職合格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國小組含幼教教師)。
二、參賽作品以教師個人製作為原則,每位教師以參加二件作品為限。
三、集體製作參賽作品(可跨校組合),每件以不超過四人為限,須由一位以上合格正式教師(報名請附教師證明及在職證明)領銜參與製作,並依該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組別推薦參賽(例:跨校組合參賽教師,其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為國小,即該作品即歸屬國小組參賽)。
活動主題及組別
一、活動類別:
(一)「海洋臺灣」: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海洋教育政策制定本活動主題內涵。
(二)「生命教育」:依據教育部教育施政理念與政策之主軸「生命教育」主題為內涵。
(三)「一般課程」: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七大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活動組別:
(一)分別依國小組(含幼教)、國中組、高中職組3個組別,徵集優良教學媒體作品。
(二)每位參賽教師可同時報名參加兩項活動類別,並可跨組別參賽,由薦送縣市(學校)確認後報名參加決賽。
作品型式:
一.數位媒體教材之製作與設計以「海洋臺灣」、「生命教育」、「一般課程」搭配新公布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數位媒體光碟須可在電腦及影音光碟機正常播放並提供操作手冊(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學指引大綱等;網路版使用者,並提供伺服器、安裝規格及程序)。
競賽辦法
一、高中職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完全中學高中部):
由各校舉辦初賽,選擇優良作品至多五件作品(不區分各類別)參加決賽。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含幼教):
1.初賽:由各國民中小學(含幼教)自行舉辦;優勝者參加縣市政府舉辦之複賽。
2.複賽: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舉辦,自參加複賽之國中、國小組優勝者中,分別選擇優良作品至多各三十件作品(不區分各類別)參加決賽;因應縣市合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荐送作品至多各以五十件為限。
3.決賽:由國立教育資料館舉辦。
決賽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至7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國立教育資料館(台北市大安區106和平東路一段179號8F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如有異動,另行通知,並於本館網站公告。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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