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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活動訊息

建國百年中華民國第十二屆國民中小學躲避球錦標賽及社會公開賽暨國際學童組邀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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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1日(星期五)至4月4日(星期一)止。(共四天
技術會議:100年3月31日(星期四)(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地點:臺北市體育館(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分組:
    (一)國小學童男生組:
1.以學校為單位(不可聯合組隊),每校限參加一隊,每縣市最多報名4隊。由各縣市選拔或縣市教育局推薦報名參加。
2.去年前四名縣市可加報名額:新北市(原臺北縣)二隊、苗栗縣一隊、屏東縣一隊。
3.主辦縣市可加報一隊。
(二)國小學童女生組:
1.以學校為單位(不可聯合組隊),每校限參加一隊,每縣市最多報名4隊。由各縣市選拔或縣市教育局推薦報名參加。
2.去年前四名縣市可加報名額:屏東縣一隊、桃園縣一隊、臺中市(原臺中縣)一隊、新北市(原臺北縣)一隊。
3. 主辦縣市可加報一隊。
(三)國小學童男女混合組:
1.限12班(含)以下學校(不含分校班級數),以學校為單位(不可聯合組隊),每校限參加一隊,每縣市最多報名四隊。由各縣市選拔或縣市教育局推薦報名參加。
2.去年前四名縣市可加報名額:新北市(原臺北縣)一隊、桃園縣二隊、屏東縣一隊。
3.主辦縣市可加報一隊。
12班以下學校得參加國小學童男、女生組,但不可重複參加國小學童混合組。
        (六)社會公開男子組:凡中華民國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參加一隊)。
    (七)社會公開女子組:凡中華民國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參加一隊)。
(八)國際學童組:邀請日本、香港、韓國、大陸等亞洲地區各國男、女童組參加國際組比賽。
1.國際學童組參加資格:
j中華民國國籍:
甲、主辦縣市:依據臺北市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公開組躲避球賽排名,前2名學校之隊伍,得以各籌組1隊代表隊,由獲名次之學校統籌,自由組隊參加,若總報名隊數未達2隊,則依照排名第3與第4名學校之學校組代表隊依序遞補報名。
乙、其他縣市:依據中國民國第十一屆中小學躲避球錦標賽排名,前4名學校之所屬縣市(不含主辦縣市),得以縣市為單位籌組1隊代表隊,由獲名次之學校統籌(排名前4名中,同縣市2所學校以上之隊伍,由排名最前之學校負責統籌),自由組隊報名參加,並以4隊為原則。若總報名隊數未達4隊,則依照排名第5與第6名學校之所屬縣市籌組代表隊依序遞補報名。
k日本國籍:以都、府、道、縣為單位,經由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J.D.B.A.日本躲避球協會共同推薦之代表隊報名參加,並以3隊為原則。
l香港國籍:以行政區為單位,經由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香港閃避球總會共同推薦之代表隊報名參加,並以1隊為原則。
m韓國及大陸地區代表隊由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協調參加隊伍。
2.本項比賽於報名截止後,如外國球隊報名未達3隊以上,則外國球隊安排進入本國組別比賽
參加資格:每人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不得跨組、跨隊參加。
    (一)國小學童組:凡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含僑校)學生,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均可報名參加。※學童女生不得報名學童男生組
    (三)社會公開組:限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者,比賽時應隨身攜帶國民身份證備查。
十一、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3月3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
    (二)地點: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23巷49弄2號1樓) 電話:(02)87721205      傳真:(02)27782612
    (三)手續:使用大會印製之報名表,以正楷詳實填寫,加蓋負責人及單位印信(學童組球隊,請加蓋教育局或小促會印信),並附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1.學童組繳交貼有照片加蓋騎縫章、學校印信之在學證明書。(在學證明書合開一張,或分別開具均可;但照片面貌無法清楚辨認時不予採認。參閱十九、附則(四))
2.報名費每隊新台幣貳仟元整(一律以匯票指名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收)。

餘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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