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依據:
(一)依據文建會99年11月22日參字第0992028252號函辦理。
(二)依據『百人百米賀百歲-中華巨龍慶國慶』計畫─規劃辦理。
二、活動目的:龍為華夏族群的圖騰,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特公開舉辦『中華巨龍』紀念商品開發設計比賽,鼓勵以富創意且活潑之形象標誌紀念商品,來代表「中華巨龍」之中心精神,並達到宣傳之目的。
三、設計主題:建國百年中華巨龍紀念商品設計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國立臺南大學美術系
五、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0年3月31日止。
六、商品種類:
需以中文1000字以內說明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加工應用等。每人從主題商品清單中挑選至少1件進行設計,每種商品的設計提案圖不限張數,商品種類如下:
(一)手機吊飾
(二)環保袋
(三)T恤
(四)魔術頭巾
(五)其他
七、徵件辦法與內容規格:
(一)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且有自信可設計出符合主旨要求之有創意者,歡迎應徵參選,參加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二)收件方式
於100年3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受理)至台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70005臺南市樹林街2段33號),並於信封正面書寫「民俗體育發展中心收」,並註記「商品設計徵選活動小組」。如無照此方式導致信件無法遞達,概不負責。
(三)作品規格
1.設計內容說明:
(1)結合創意、開發設計兼具收藏與市場性特色(如主旨所提)商品。
(2)設計項目包含:
‧商品設計圖(電子檔、黑白稿、彩色稿、創意理念說明、色彩計劃、規格尺寸、放大及縮小圖)。
‧中(英)文標準字、標準色。
2.作品規定事項:參選者須繳交下列物件:
(1)創作圖稿:所有設計圖面列印於A4規格紙張,其中彩色稿裱貼於八開黑色紙板中央,覆蓋描圖紙。
(2)中(英)文標準字圖稿:分別列印於A4規格紙張。
(3)圖稿、標準字電子檔:附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
(4)創作說明:闡釋創作理念,列印於A4紙張,並附Word檔案。
(5)以上提及之電子檔統一燒錄至光碟同設計圖一同寄出。
(四)評審及獎勵:
1.評審:由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2.評審標準:
(1)可行性(40%):符合市場行銷、安全要求與經濟效益。
(2)設計理念與策略(20%):考量切題性(符合活動主題概念)、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3)設計創意性(2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4)美感性(10%):整體設計具美感性。
(5)完整性(10%):圖面表達、文字說明。
3.獎勵:
各類商品經評選採用之作品,每案設計依照類別選出一名頒發設計鼓勵金,另外選出五名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1)T恤:新台幣貳仟伍佰元
(2)魔術頭巾: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3)環保袋:新台幣壹仟元
(4)手機吊飾:新台幣伍佰元
(5)其他:伍佰元
(五)公佈評選:除書面通知外,並擇期將入選名單及作品公告於民俗體育發展中心網站(http://custom.nutn.edu.tw/)。
八、參選作品權利歸屬說明:
(一)參選作品均不退件,作者請自行備份原稿,倘均無入選作品,不另擇優致贈酬金。
(二)參選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相關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入選資格,如已領取酬金者,本中心得追回酬金。
(三)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選,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本中心無關;就本中心所受一切損害賠償須負責任,並繳回酬金。
(四)凡未於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親自簽章或原稿未同時交寄者,喪失參選資格;入選作品參選者應提供詳細細部尺寸,俾供本中心後製作業。
(五)入選採用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所有,本中心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本中心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六)凡參選者(包括未成年者之法定代理人)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行為,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九、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得視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二)、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補充。
(三)、本獎勵經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十、活動聯絡方式:
(一)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
姓名:劉仲霖、王韻茹
聯絡電話:(06)2133111#575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