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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活動訊息

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敬請瀏覽參閱!

{{ $t('FEZ001') }} Dora1219

{{ $t('FEZ002') }} 資料組|

本案係家庭教育法第2條增列「失親教育」、第14條實施對象增列「未成年之懷孕婦女」,並將實施時數「至少四小時」修正為「四小時以上」,第15條第1項之「各級學校」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條文第2項部分文字併於第二項修正,並增列第2項至第4項。

詳情請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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