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報名及錄取標準:
(一)報名標準:
現就讀本市國小五、六年級身心障礙學生且對創造思考有興趣與對語文溝通表達具潛能者,並檢附
下列證明:
1.身心障礙證明(請檢附身障手冊影本或鑑定安置文號)。
2.語文學習表現相關資料且需經該校教師推薦:國語成績需為全班前百分之二十五,並檢附教師推薦函(格式請參閱附件一),填具教師對學生創造思考、創作特質與表現的說明及推薦理由。
(二)錄取標準
1. 以教師推薦函為主要審核依據。
2. 可檢附學生相關作品作為輔助參考依據。
★辦理時間:101年7月2日(星期一)至7月6日(星期五),共5日。
每日8:00-12:00(五節課),共計25節課。
★活動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資優班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