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宗旨:推廣本館館藏特色,鼓勵閱讀地方文獻,培養良好休閒活動。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 參加對象:分為國小、國高中、大專社會三組(以暑假後之年級分組)。
五、 比賽主題:
1. 以「人物攝影」為主題,凡生活周邊的大小人物,如親人、伴侶、師長、同學、同事、好友、鄰居及路人等,能促進人際間情感的互動,拍出雋永的作品者。
2. 以照片具體呈現松山區特色與風貌,人文與藝術,前瞻與進步者。
六、 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底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均可參賽,作品需沖洗5x7吋(長邊不得少於7吋,短邊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重製、抄襲、翻拍、留邊、裝裱;連作不收,每人至多20張為限。
2. 不得以電腦後製方式改變原有影像(如加色、加字、彩繪、合成、接圖等)。
3. 不符合規定者以棄權論。
七、 收件日期:102年8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開館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八、 收件地點: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88號7樓臺北市立圖書館松山分館收,信封上註明“參加「我愛松山」攝影比賽”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