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課程執行期間自103年3月1日至103年11月20日止,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03年7月31日前截止報名。
七、 報名方式
(二) 本館將於收到申請書後立即安排參訪行程,並於五個工作天內以email方式向申請學校聯絡人告知申請結果。
(三) 為秉持資源共享原則,每校限申請1次,同一時間如遇多所學校時間,將以偏遠地區學校為優先考量,其次以收到申請書時間之先後順序排定。
(四) 申請核定後,因故變更或延期者,至遲於活動日前二週(10個工作天)通知本館,以利辦理取消預約。
(五) 車資採部分補助方式核銷,每輛車以新臺幣7000元為最高上限(交通車由申請學校自行處理)。
(六) 完成活動之參與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車資原始單據(黏貼於憑證)、經費核銷檢核表、成果報告表電子檔(如附件二、三)等相關資料,辦理經費核銷,並請於期限內完成核銷事宜。
(七) 申請完成後,無故取消活動或未依限檢附成果報告完成經費核銷者,本館將減少爾後類似活動參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