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活動訊息

2014『校園正確用藥小主播』臺北市初賽比賽實施計畫

{{ $t('FEZ001') }} celia

{{ $t('FEZ002') }} 衛生組|

 

2014『校園正確用藥小主播』臺北市初賽比賽實施計畫
一、       背景說明
為落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鼓勵藥師與各縣市學校緊密合作,提升學生用藥安全的生活技能、營造校園及鄰近社區用藥安全之氛圍,培訓學生擔任正確用藥教育廣播的小主播,平時在校內透過廣播系統宣導正確用藥之觀念,並運用社區或全國性廣播媒體來宣導正確的用藥行為。
二、       計畫目的
(一)    結合教學與媒體的應用,建立校園與社區永續的正確用藥教育推廣。
(二)    展現活力與創意的正確用藥教學教育,提供學生才藝之發展平台。
(三)              鼓勵學校運用現有的傳播設備與通路,充分發揮小主播的教育效果。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
四、               辦理模式
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各正確用藥中心學校共同辦理,其分工及權責如下: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校園正確用藥小主播』總決賽網路票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二)    正確用藥中心學校:統籌各區甄選及培訓活動事宜,安排103年度『校園正確用藥小主播』錄音、校內廣播與新聞播報等競賽事宜。
五、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縣市初賽
(一)    參加對象:國小(4-5年級)、國中(1-2年級)及高中職(1-2年級)學生,男女不拘。對廣播有興趣者、具有校園廣播、講演經驗者,或擔任校園廣播教育之成員。
備註:屆時將依參賽隊數,依學制來分組評審。
(二)    報名方式:由每縣市中心學校統一辦理全縣市初賽。
(三)    甄選內容
1.      參賽作品應以「止痛藥」或「胃藥-制酸劑」為主題,並以校園正確用藥教育五大核心能力為主軸,自行發揮並撰稿準備。撰稿內容均請各校教育人員(含護理師)與藥師協同準備
2.          時間長度:每隊以35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均酌予扣分。
3.          服裝儀容力求自然整潔,肢體動作僅為輔助,不列入評分。
(四)    初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口齒及語音表現
35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5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3-5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五)作品規格:
    時間以3-5分鐘為限,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
  (六)比賽辦法:
    縣市初賽報名:1由用藥中心學校擇優提報國小(4-5年級)、國中(1-2年級)及高中職(1-2年級)獲獎學生作品共3件參加決賽,於103年7月30前將比賽繳件資料一併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中心學校中正國中。
    (1)繳件明細:
1.參賽作品光碟(內含影片檔、小主播講稿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
2.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
3.報名表。
(2)收件地址:100-92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
傳真:02-2321-3387 總機:02-2391-6697 分機341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正確用藥中心學校) 訓導處衛生組陳隆慶老師
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
(一)              作品規格:
時間以3-5分鐘為限,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
(二)              比賽辦法
1.       決賽報名:1各縣市擇優提報23縣市初賽獲獎作品參加決賽,103930前將比賽繳件資料一併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本計畫中心。2請於103925日至103930日期間,由各縣市中心學校承辦人將參與決賽的影片上傳至youtube,並來信(ckck3939@hotmail.com)通知本計畫中心影片上傳網址,完成決賽報名。
(1)    繳件明細:(1)參賽作品光碟(內含影片檔、小主播講稿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2)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3)報名表。
(2)    收件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張鳳琴老師辦公室。
2.       決賽評審:
(1)    本計畫中心將統一於103101公告各縣市參賽網址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供民眾點閱,影片點閱期間:103925日至1031020
(2)    1031020統計各參賽影片之影片點閱率,影片點閱率將列入決賽評分。決賽評分將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分審查。
(三)              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口齒及語音表現
3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0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3-5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5.      影片點閱率
10
以所上傳影片點閱率計算。
(四)              公布得獎作品:以公文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預計於10311月公告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六、               獎勵方式
(一)    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作品,佳作4-6件作品。
(二)    獎勵:
l   第一名,乙名,獎金6,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l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l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l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l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l   佳作,4-6名,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三)    所有參加決賽之作品,頒發團隊成員感謝狀。
(四)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請循行政程序予以敘獎。
七、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二)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三)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四)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六)    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七)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八)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九)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一)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八、               其他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潘映君小姐,電話:(02)7734-1710或E-mail:ckck3939@hotmail.com。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