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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學年度中小學鄉土歌謠輔導計畫
一、 緣起:
為落實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十一項發展策略中1-1-54辦理全國師生藝術競賽、2-1-2強化藝術與美感中央、地方與學校三級課程與教學輔導網絡,透過校園鄉土歌謠教學,增加學生參與藝文活動、競賽機會,使藝術生活化,提升學生美學素養及音樂知能。
二、 目的:
本計畫由國立實驗合唱團(以下簡稱合唱團)辦理,俾善用合唱團專業能力,及豐富演唱、教學經驗,進駐音樂師資缺乏之中小學,協助輔導成立鄉土歌謠合唱團參加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增進學生母語歌唱美感經驗、提升藝術素養。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五、 承辦單位:國立實驗合唱團
六、 計畫期程:103年9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
七、 辦理方式:
(一)委請教育部行文至各縣市教育局(處),函轉所屬中小學填寫「103學年度鄉土歌謠教學輔導申請表」(如附表),於103年8月15日前逕以電子郵件回傳合唱團。
(二)合唱團依據申請學校之意願及申請輔導時間順序,選定全國5至10所有鄉土歌謠合唱教學師資急切需求之中小學,指派優秀團員蒞校協助輔導。
(三)教學輔導每週1次,每次2節課(國小每節40分鐘、國中每節45分鐘),其餘課外練習時間由原學校老師進行教學。
(四)教學輔導期間,合唱團擇期派員蒞校訪視,並依各校教學需求提出建議。
(五)參加教學輔導學校,須參加10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之各縣市初賽。
八、 經費預算:教學輔導所需指導、交通等相關費用,由合唱團支應。
九、 預期效益:
藉由鄉土歌謠合唱輔導教學活動,增加學生母語學習及參與藝文活動、競賽機會,使藝術生活化,提升學生美學素養及音樂知能,協助教育部達成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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