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三、旨揭計畫內容概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小英語文現職教 師、英語文代理代課教師。 (二)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5日(星期二)止。 (三)執行時間:專業社群發展計畫經英資中心審查通過公告後,即可開班實施,計畫執行時間為111學年度第2學期 (至112年6月30日止)。 (四)研習時間及人數、研習內容範疇、經費申請等資訊請詳 見計畫內容。 (五)成效檢核:研習結束後半個月內需上傳各校研習成果掃 描檔、講義或教材至雲端資料夾:https://bit.ly /3jCpZjP。 (六)經費核撥銷: 研習結束後2週內,掃描學校「收款正式 收據(繳款機關: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實際 支用明細表、原始憑證」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xumanr@gmail.com,並將前開資料「正本」彙整後寄送 聯絡箱22號幸安國小(臺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徐曼榕 老師收)辦理核撥銷作業。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臺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徐曼榕老 師,連絡電話:2707-4191分機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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