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訓育組長
{{ $t('FEZ002') }} 訓育組|
說明:
一、依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決賽報名時,一律由獲得台北市代表權之參賽者於115年11月 6日(星期五)至11月12日(星期四)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 委員會所設本項比賽專屬網站逐一輸入資料,並列印書面 報名表一式3份(1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決賽現場進行報 到及檢錄);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證明參賽 者在學。
三、為使就讀學校有充分時間用印,修正「臺北市115學年度學 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第9頁(原訂115年11月13日送 件),改為115年11月17日(星期二)請各校免備文,派員 親送核章後之書面報名表一式2份,至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 民小學2樓輔導室(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66號)。
四、為掌握送件時效,請各校核予送件師長以公假派代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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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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