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主 旨:為培養專業田徑教練人才,提升田徑運動成績,
特舉辦本項講習會。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體育處、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
六、講習日期:100年1月27日(四)至1月29(六),共計三天。
七、講習時間:每日上八時至下午五時(1月27日上午08:00時辦理報到)。
八、講習地點:臺北體育館三樓視聽教室、臺北田徑場。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九、參加資格:(1)年滿二十歲以上。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4)嫺熟田徑規則並熱心田徑訓練工作者。
十、報名日期:(1)
自即日起至99年1月7日止(星期五)(郵戳為憑)。
(2)本次講習會因受場地所限,欲參加者請於報名日期截
止前儘速辦理報名。
詳細填寫本次講習會報名表(如附件)。
(2)
準備1吋照片二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ㄧ張隨表寄上)。
(3)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4)
講習費:
請以現金及郵政匯票繳交郵寄至: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收
地 址:(10455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2之1號6樓)。
匯票抬頭: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
聯絡電話:(02)2567-6783 7729-7459
(5)不受理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名。
十二、研習內容:詳見課表。
十三、考試及發證:(1)考試:採筆試測驗方式,滿分100分,須達80分始為及格。
(2)發證:考試及格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由本會呈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發C級教練證。
十四、本辦法經奉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