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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校園活動司儀、主持人培訓研習班實施計畫
一、 依據:本中心101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 研習目標:
(一)使教師認識司儀與主持人所辦演的角色與功能。
(二)增強教師主持活動知能,提升學校活動品質與績效。
(三)建立本市專長教師人才庫,儲備各類活動司儀人才。
(四)落實專業經驗傳承,增進教育人員活動企劃之能力。
三、 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每校1名,預估錄取40名,如超過預估人數,則依報名及完成薦派先後順序錄取。
四、 研習日期:101年2月3日(星期五)至2月4日(星期六)。
五、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月31日(星期二)。
六、 研習課程表(實際課程及授課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主軸 講座
2/3
(五) 0855-0900 班務說明 本中心
9:00-10:30 司儀扮演及流程掌握技巧 本中心 陳昫姮支援教師
10:40-12:10 腳本撰寫技巧與氣氛掌握 瑩橋國中 莊志明校長
13:30-16:10 校園活動主持人、司儀扮演及實況演練 瑩橋國中 莊志明校長
本中心 陳昫姮教師
2/4
(六) 9:00-10:30 大型活動規劃與主持技巧 中華民國紳士協會
陳聰明講師
10:40-12:10 活動主持人、司儀經驗分享 永春國小 吳美慧校長
1330~1610 大型活動主持實況演練 永春國小 吳美慧校長
大理國小 虞志長校長
八、研習方式:講授、討論、經驗分享與綜合座談。
九、研習地點:本中心。
十、研習時數核發:研習請假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者(2小時),不核予研習時數;全程參與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
十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登入電子護照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十二、遴選方式:依報名順序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天公布研習人員名單,以各研習員於研習電子護照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錄取之教師及其所屬學校,並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及準時至本中心參加研習;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三)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另為維持研習品質,本研習班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欲參加之學員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程序。
(四)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亦不接受「研習代理」及「輪流上課」等情事,敬請配合。
十四、聯絡方式:本中心教務組石淑旻小姐,電話286169425轉213。E-mail:minmin817@gmail.com
十五、研習經費:本研習班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本實施計畫陳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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