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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編制之未成年懷孕服務資源手冊

{{ $t('FEZ002') }} 輔導室|

主旨:重申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落實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 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14年5月22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43091109 號函及本局114年1月13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316011號函 (計達)辦理。 

二、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5條規定,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 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次查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第4點規定,學校應提升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對適用學生同理、接納與關懷之正向態度,積極營造無歧視、多元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例如:學校應於相關課 程、教育活動、集會或研習,納入維護學生懷孕受教權及 情感教育相關議題之宣導、訓練,每學年應辦理至少1場宣 導或訓練。 

三、本府社會局業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 「未滿20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方案」,倘學校發現 個案有服務需求,可優先轉介至該基金會提供後續處遇或輔導,聯繫窗口:(02)2362-6995轉625陳督導。 

四、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編制之「未成年懷孕服務資源手冊」業公告於「本市性別平等教育網>訊息公告>宣導 資源」(網址https://www.gender.tp.edu.tw),請各校 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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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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