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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研習資訊

台北市立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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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立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弘揚優良校風,表彰校友對國家、社會或本校之重大貢獻與成就,以資樹立典範,激勵後進見賢思齊,特訂定本要點。

二、選拔次數:每年選拔一次。
三、選拔類別及標準:凡本校畢(結)業校友,學行俱佳堪為楷模,且具以下優異事蹟者:
(一)教學類:擔任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於教學或學生輔導具有特殊優良事蹟者。
(二) 行政類:擔任教育行政、體育行政、藝術行政、公私立各級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中央或地方機關所轄之運動休閒場所主管,推動各項行政舉措績效卓著者。
(三)體育類:從事體育競技、指導或服務,具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四)學術類:從事學術研究或藝文創作,具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五)服務類:從事社會教育、體育及藝文推廣之服務工作,具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四、選拔人數:每類選拔四名以下為原則,如未達表揚標準則從缺。
五、選拔程序:
(一)成立選拔委員會:由校長聘請本校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校友會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傑出校友選拔委員會,並請本校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
(二)發布選拔消息:於每年十月初發布選拔傑出校友訊息。
(三)接受推薦:
1. 推薦方式:可由(1)服務機構、(2)校友會、(3)本校教職員或校友三人以上連署推薦,填寫推薦表(如附件)送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10048臺北市愛國西路一號)。電話:(02)2311-3040轉8441。
2. 受理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提送選拔委員會評選:於十一月十一日前由召集人召開選拔委員會進行評選。
六、表揚時間與方式:由校長於校慶時公開表揚,頒發獎牌一座,並將傑出校友之具體事蹟刊登於學校刊物及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站,以表彰傑出校友之懿德懿行。
七、本實施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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