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市觀光傳播局110年7月13日北市觀發字第1103027304號函及本局110年3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 1103031295號函辦理。
二、本市觀光傳播局原延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 (星期日)舉辦「2021 臺北燈節」活動,因應疫情應變規劃,延至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至12月26日(星期日) 辦理,合修訂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下:
(一)收件及組裝時間: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至16日(星 期四),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決選時間:1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
(三)作品領回: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
(四)展出期間: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至12月26日(星期日)。
三、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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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9-05|
{{ $t('FEZ005') }}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