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0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
說明:
一、依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辦理。
二、本市訂有「臺北市中等以下學校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費用 優待金額一覽表」,按前揭規定本市國民小學軍公教遺族 就學費用優待補助項目包含主食費、副食費、書籍費及制 服費等項目。
三、依據旨揭優待條例,有關軍公教遺族就學其他相關費用優 待(包含主食費、副食費、書籍費及制服費)說明如下:
(一)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撫卹金之遺族 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
(二)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 半額公費優待。
(三)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之遺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規定,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本案不溯及既往,且不得與政府其他教育補助重複請領, 特此敘明。
以上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請聯繫中山國小註冊組教務處,並索取申請表。
或來電詢問註冊組:02-25914085分機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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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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