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工作進度表(含新生入學、改分發、報到狀況、本土語意願調查表) 及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辦理。
二、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自109學年起改以線上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辦理。平臺提供設籍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辦理網路報到,另提供設籍額滿國中學區改分發及戶籍異動者進行網路登記,請確實通知國小應屆畢業生家長。
三、請本市國中小依工作進度表所訂期程辦理新生分發入學作 業,重點規定臚列如下:
(一)請本市各國小於3月15日前將畢業生資料(新生入學卡、戶口名簿影本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本土語調查表(如 表件5)送達新生所屬學區國中;新生資料電子檔請於是 日16時前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
(二)本市各國中倘3月15前接收外縣市提送設籍本市之外縣市國小畢業生相關資料,務必函請各該外縣市國小提醒學生家長,符合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5月2日前攜帶所有權狀(含經公證租賃契約)、居住事實證明等文件至各國中審查,並將符合上開資格學生以內含名額納入。
(三)請各額滿國中於4月22日將複審通知單放置各國小聯絡 箱,國小亦務必於4月23日派員領取額滿國中複審通知 單,並儘速發予學生,避免影響家長至各國中審核時 間。
(四)各國民中學或設有國中部之高級中學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或受監護人,得優先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 於所服務學校,並應於當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五)請各校協助宣導國中新生於6月4日9時起至6月6日12時止 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
四、另為因應111學年度起中等學校本土語課程列入部定必修, 請各國小協助調查貴校應屆畢業生本土語課程選修意願, 選修本土語文課程意願調查表如表件5,請各國小自行列印 紙本,並於3月15日前務必將上揭調查表連同新生入學分發 卡一併送達新生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俾利各國民中學初 步掌握各語別學生修習意願,即早進行師資整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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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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