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113學年度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已經開始
本要點所稱第三胎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
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發給教育補助金(以下簡稱本補助金):
(一)設籍本市。
(二)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一至六年級。
符合申請之對象可以向學務處衛生組或是班級導師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113/10/11(五)前檢送相關證明至學務處衛生組 。
若有任何請洽衛生組2591408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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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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