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三、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一)賽事採計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三款第一目之國際賽事詳見「特定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申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賽會名稱核定表」,同點第三款第四目之全國性賽事詳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核定表」。
(三)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3年9月26日(星期四)前檢附申請書(填妥)、戶籍謄本(個人不可省略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及成績證明文件繳予導師,後送體育組長/註冊組長彙整提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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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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