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13日衛授疾字第1130401034號函辦理。
二、為使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自114年1月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至疫苗用罄為止,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 (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三、對象:
(一)113年10月1日之後尚未接種流感疫苗者,可至本市382家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二)新冠Novavax JN.1疫苗亦於114年1月1日起,提供未曾接種新冠JN.1疫苗之12歲以上民眾接種,於前往接種前請先詢問醫療院所開診資訊。
(三)接種時請攜帶健保卡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疫苗資訊可查詢本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亦可撥打1999或臺北市防疫專線(02-23753782)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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