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6日新北教特字第 1140343429號函辦理。
二、本次申請對象為「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並符合下列資格 者:
(一)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二)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三、本次申請應備文件:
(一)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
(二)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需經學生監護 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
(三)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僅學校社工師訪視 填列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或機構需檢附)。
(四)相關佐證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 入戶證明等(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需檢附)。
四、申請期限:
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上開文件,
逕寄平溪國中(22641新北市平溪區 靜安路二段295號)鄭玗君生活管理員、吳佳家輔導組長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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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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