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為加強宣導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施放及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場域及相關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國內各機場近來查處遙控無人機或有礙飛安物體違規案件 中,偶有學校師生因不熟悉相關規定而觸法受罰,
為避免 類此事件發生及維護飛航安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責成本 站對機場四周學校加強宣導相關規定與罰則。
二、貴校位於依據民用航空法劃定公告之松山機場四周禁止施 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及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範圍內,
非經許可施放有礙飛安物體或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罰鍰。
三、檢附「機場四周禁止操作無人機及施放有礙飛安物體」宣 導海報,請張貼於校內公布欄,並請於集會時對師生進行 宣導,
如貴校有需要,請洽本站派員進行宣導(本站聯繫 窗口:02-87703561 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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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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