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該會係教育部核准成立文教基金會,以宏揚倫理及倡行孝 悌為宗旨。
二、申請對象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申請條件請逕參閱選拔表 揚辦法。
三、推薦申請文件收件說明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民國114年6月2日(星期一)起至9月2日 (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 事處」,郵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227巷10 號。
四、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表可至該會至網站下載(網站連結: https://www.fpfoundation.org.tw/index.php)。
五、倘對本案尚有疑義,請逕洽該會吳效宇承辦人。聯絡電 話:0932-65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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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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