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已經開始
請本校符合申請之對象於114/8/29前檢送以下相關證明至學務處體育組
**戶籍證明:「選手」請檢附最近一年(自113年8月1日之後)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檢附者,不予以審查。
**賽事成績證明: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若有任何請洽體育組25914085轉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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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19|
{{ $t('FEZ005') }}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