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體育組|
二、補助對象:符合115年度本計畫補助資格之績優選手,以所屬基層競技運動選手訓練站為申請單位。
三、申請資格如下:
(一)國外移地訓練:
1、於最近一屆高中運動聯賽獲得前3名。
2、於最近一屆全中運獲得前3名。
3、於最近一屆全大運公開組獲得前3名。
4、於最近一屆全國運獲得前3名。
(二)國外參賽:
1、於最近一屆高中運動聯賽獲得第1名。
2、於最近一屆全中運獲得第1名。
3、於最近一屆全大運公開組獲得第1名。
4、於最近一屆全國運獲得第1名。
5、選手獲國家代表權經國家單項協會指派代表國家出賽者。
(三)成績優異經審查會議專案核准者。
五、每站每年度可分別申請國外移地訓練補助及國外參賽補助,限各補助一次,餘補助項目及額度、核銷程序請依本計畫辦理。隨函檢附「本局補助績優運動選手國外移地訓
練及參賽實施計畫」1份。
如需申請,請於5/18前備妥資料給體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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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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