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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2026年辦理「月蘭獎」申請辦法與申請表

{{ $t('FEZ001') }} 學務處幹事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11591日蘭慈會洋字第115010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受學校推薦,而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孝行表現、友愛親友等行為,足堪楷模者,或是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每一學校推薦1名。
()受政府單位或社會福利團體照顧輔助之弱勢學生,亦可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每一單位推薦1名。
三、頒獎及表揚方式:
()每位獲獎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及獎座1座:
1.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萬元,至多30名。
2.編撰月蘭獎獲獎學生優良事蹟手冊。
3.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每位受獎學生得邀請1位至2位(其中1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4.凡獲得月蘭獎之學生,即同意本會使用學生之肖像權於各式文宣製作物、及官方網站FacebookYOUTUBE 等媒體曝光,並同意做為新聞
稿及媒體採訪使用。
5.因應財團法人法規定,該會須於官方網站揭露得獎者姓名及獎學金金額,以為公開徵信,若不同意公開者,請向該會索取『受補助、捐款者徵信不公開聲明書』,並於填寫完後繳交該會;若未缴回,一律視為公開徵信。
四、獲獎學生之獎學金須存放於學校設立之教育储蓄金帳戶或學校公庫,由學校管理使用於各項教育相關經費,並由學校開立捐款收據及提供帳戶資料;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者,亦同(須向學校說明獎學金將存放於學校設立之教育儲蓄金帳戶或公庫一事,並由學校開立捐款收據及提供帳戶資料)
五、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申請書1(須用規定格式,可至官網(http://www.wyl.org.tw/)下載)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如校長推薦函)。
()2學年成績證明。

()優良事蹟證明(如比賽獎狀、獎盃照片等)。
六、曾獲得本獎項者,不得再報名本獎項或接受推薦。
七、該會得視狀況前往受推薦人所在地實地訪談,獲獎名單由本會內部審查小組決議後公布於本會官網(http://www.wyl.org.tw/)上供民眾查詢,並函文通知獲獎人,其應領之奬助學金由本會逕發。
八、得獎人如有申請、受推薦事蹟不實,經該會查證屬實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回原頒發之獎助學金、獎座。
九、該辦法所需獎助學金,由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支應。
十、該會保有修改本項申請辦法之權利。
十一、申請辦法內容以及申請表等應備文件,請瀏覽附件,欲申請者請於1151019日下班前交齊所有應備文件給學務處幹事彙整,以利及時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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